易讀小說網 > 從歡樂頌開始的日常 > 第440章 吐槽的一章
  等藍未未收拾停當,已經是晚上八點了,顧韶元帶她一起坐上加長幻影,前往工體。

  “你平時喜歡去蹦迪嗎?”

  車上,藍未未有點小緊張,雙手無意識的攥著裙擺。

  顧韶元聳了聳肩,“你看我像是常去那種地方的人嗎?”

  老實說,顧韶元對夜店一點也不熟悉,在魔都的時候基本沒怎么去過,這一點跟那些夜店撒錢的神豪流主角相去甚遠。

  主要還是喜好的原因,顧韶元不喜歡跟醉酒的女人玩游戲,他喜歡清醒并且主動的,因此從來沒想過去夜店跟那些釣凱子的茶妹妹有什么交集。

  藍未未上下打量了他一眼,見他一身淺灰色休閑西裝,不由得捂嘴輕笑,“你這一本正經的打扮,的確不像是常去夜店的人。”

  顧韶元湊過去摟著她,“所以啊,今天其實是你帶我去玩。”

  “看在你這么有誠意的份上,我就帶你好好玩一次。”

  藍未未把話說的很滿,然而到了地方,卻猶猶豫豫的不敢下車。

  顧韶元手扶著車門,一臉好笑的看著她,“怎么,都已經到門口了準備退縮?”

  藍未未瞅著裝飾豪華的大門,勁爆的音樂透過門窗傳入耳朵里,表情變得很遲疑,“韶元,要不我們換個地方吧。”

  “也行。”

  顧韶元沒有打趣她,重新坐上車,讓顧鋒繼續往前開。

  知道藍未未第一次來夜店,心里很忐忑,顧韶元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些清吧上,過了一會,指著窗外一家名叫夜色的酒吧。

  “去那家吧,看起來挺安靜的。”

  藍未未知道他是在照顧自己的情緒,露出溫柔的笑意,點了點頭。

  顧鋒停好車,顧韶元帶著藍未未走進夜色酒吧,地方看起來不是很大,燈光偏暗,來往客人的面容看的不是很真切。

  這會兒酒吧里的客人不是很多,顧韶元要了個卡座,再點了幾瓶軒尼詩,聽著輕柔的音樂,笑著問藍未未,“是不是有點安靜過頭了?”

  藍未未搖頭,“這種清吧就很好,氣氛很放松,來了之后我才發現,其實我并不那么想蹦迪。”

  “反正我今天的任務就是充當你的護花使者,不管蹦迪還是閑聊,我都無所謂。”

  “謝謝你能陪我。”

  “來都來了,你就別謝來謝去的,來,喝酒。”兩人碰了一杯,藍未未小抿一口,好奇的問,“你不給桃子打個電話嗎?”

  “還是不打了,我們兩個都冷靜幾天吧。”

  “我覺得你最好還是給她打個電話,女孩子嘛,就得多哄哄。”

  “我哄她,誰哄我啊?我也生氣著呢。”

  閑聊時,音樂聲忽然停了,臺上出現了幾個人,抱著樂器分別落座,坐在最前面的是個顏值不低的女孩,頭發燙成波浪形,對著話筒輕輕唱了起來。

  “嘀嗒嘀嗒嘀嗒嘀嗒,時針它不停在轉動。”

  “嘀嗒嘀嗒嘀嗒嘀嗒,小雨它拍打著水花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藍未未被抓耳的旋律跟歌詞吸引了注意力,跟著歌曲輕輕打著拍子,嘴里贊嘆,“這首歌挺好聽的,以前從來沒聽過。”

  “你沒聽過這首滴答?”

  顧韶元很奇怪,這首歌應該是零幾年出的吧,流行了至少有十年了,藍未未竟然沒聽過。

  “這首歌叫滴答么?”藍未未反問。

  顧韶元皺起眉頭,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太對勁,拿出手機在網上搜索了下,驚奇的發現藍未未并沒有說錯,網上真沒有這首歌。

  “不應該啊!就算北愛用過這首歌當插曲,但早就存在的歌曲,不可能沒有啊……”

  聽到嘀咕,藍未未好奇的問,“什么北愛,你在說什么?”

  “沒有,突然想起一些別的事情。”

  顧韶元搖頭,他已經想起來了,按照北愛里的設定,這首歌是程鋒的作品,如今影視世界的故事在平行世界里出現,理所當然,這首零六年就應該出現的歌曲被蝴蝶效應了,變成了程鋒的歌。

  難怪藍未未沒聽過這首歌,應該是程鋒沒有發行過單曲吧。

  前世,顧韶元上學時挺喜歡看這部劇,覺得劇情還不錯,幾個剛入社會沒幾年的年輕人在愛情跟金錢中掙扎、迷茫、搖擺不定,里面有些話聽起來很有哲理。

  等到工作以后再回頭看這部劇,心里頓時一萬個臥槽,這特么演的是個什么玩意,劇里面有幾個正常人?

  先說草坪樂隊四兄弟,程鋒,富二代、音樂才子、浪子,篇幅最多,劇情基本上圍繞著他展開,卻是個強搶兄弟女朋友的渣渣。

  整部劇可以說從程鋒遇見沈冰開始,直到最后一集,講的都是如何把一個道德敗壞的人渣洗白了。

  不僅他自己在強行洗白,周圍所有人都幫他一起洗。

  就挺無語的。

  吳狄,年輕時看這個人,覺得他是個道德模范,雖然性格有些理想化,有些偏執,但有他自己的堅持,覺得這人不錯,是個能處的朋友。

  年長以后再看他,這貨完完全全就是個傻帽,用自己的那一套道德標準去要求別人,得出結論,被搶了女朋友的石小猛是個壞蛋,搶了兄弟女朋友的程鋒是個好人。

  顧韶元猶自記得,當吳狄對程鋒說‘這不怪你’的時候,當時整個人都不好了。

  還能再無恥一點嗎?

  石小猛,這是整部劇被黑的最嚴重的,挺可悲的一個人。

  想在帝都扎根立足,卻只能一次次的向現實妥協,一次次的突破底線,到了最后,竟然連女朋友都給‘賣了’。

  要說四兄弟里唯一的正常人,就屬肥四了。

  本來是林夏的舔狗,后來發現林夏對自己沒有任何想法,果斷放棄,泡了個歪果妞,后來接手了夜色酒吧,事業愛情雙豐收,算是人生贏家了。

  不過,肥四是配角中的配角,整個篇幅加起來不到半個小時。

  再說幾位女主,楊紫曦,這個沒什么好說的,拜金,永遠都不滿足,沒錢的時候想要錢,有了錢又想找回愛情。

  林夏,程鋒的舔狗,也是一個超級毀三觀的女人,尤其是對沈冰說的那句‘我愛瘋子是我的事,瘋子愛你是他的事,我們還是好朋友’,將顧韶元雷了個外焦里嫩。

  妹子你沒有穿進瓊瑤阿姨的作品里,我顧韶元第一個不服!

  林夏從第一次見到沈冰起,就不停地在沈冰面前為程鋒說好話,無意識中為程鋒創造跟沈冰見面的機會。

  可以說程鋒最后追到沈冰,林夏的功勞占了一小半。

  這位不光是個舔狗,還是舔狗中的皮條狗。

  沈冰,這位也是一言難盡,漂亮、賢惠、外表溫柔內心堅強,似乎匯集了女性所有美好的一面,也難怪程鋒對她一見鐘情,但有一個很令人想吐槽的地方。

  從開始到結束,這妹子從來沒有主動過。

  唯一主動的一次是程鋒收購大德股票的時候,她跑去找前男友石小猛,要求他把手里的股票賣給程鋒。

  可以說,在幾個男人把沈冰當成戰利品相互爭斗的時候,沈冰同樣把自己當成了一件商品,哪個男人更優秀、更主動、更能死纏爛打,她就愛誰。

  她永遠都在被動的等待,對石小猛最大的承諾是跟他交往期間不會理會其他男人,對程鋒最大的承諾是接受他。

  如果她把自己當成一個獨立的人,絕對不可能干出這種事,說出這種話,她把自己當成了商品,所以沒什么好同情的。

  顧韶元真的感覺不到沈冰的愛情有任何美好的地方。

  石小猛被程鋒的父親逼迫,跟沈冰分手,沈冰二話不說就離開了,搬到了林夏家里,然后這個皮條狗幫助程鋒創造死纏爛打的機會。

  明知道林夏是程鋒的舔狗,愛他愛得都跑去跳樓自殺了,還住到林夏家里,坐等程鋒上門來撩騷,玩的真高端。

  總而言之,這不是什么愛情故事,正確的說法應該是,

  ‘論一個富二代如何在搶了兄弟的女人之后不被道德譴責’。

  ‘論一個以自己的道德標準要求別人的人是怎么裝圣母,又是怎么接盤的’。

  ‘論一個被搶了女朋友的男人是如何被排擠孤立直到徹底黑化的’。

  ‘論一個舔狗如何把心愛的男人推到閨蜜的懷抱,并深深地為他們送上祝福’。

  ‘論一個把自己當成商品的女人的愛情有多感人’。

  ‘論一個面包跟愛情都想要的女人找到接盤俠的正確姿勢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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