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場鬧劇,以張四明打破程鋒的鼻子而收場。
張四明自己也沒好多少,左眼挨了程鋒一拳,眼圈都已經青了,氣得二話沒說就離開了。
程鋒也不知道自己是被誰打破的鼻子,只覺得今天真是倒了血霉,在沈冰面前出盡了洋相、丟盡了臉。
止住鼻血以后,程鋒拿起外套自己走人了。
吳狄瞅了一眼抱著顧韶元的楊紫曦,心里狠狠地抽搐了一下子,只覺得自己似乎離楊紫曦越來越遠了,告別石小猛,緊跟著離開。
石小猛跟沈冰互視一眼,都在苦笑,今天這個局真夠亂的,早知道會這樣,打死他也不把眾人聚在一起。
林夏得到系統,一高興就喝了杯酒,結果迷迷瞪瞪的躺在那里,醉的不省人事。
石小猛走到顧韶元面前,朝他致歉,“顧總,我真沒想到今天會發生這種事,實在對不起。”
“不用道歉,以后你盡量別搞這種局了,鎮不住場子,別人不給你面子,你也拿他沒轍。還是我之前給你說的,只有你自身的硬條件夠了,其他什么兄弟朋友才會真正高看你一眼。”
臨走之前,顧韶元往石小猛心里扎了根刺。
石小猛郁悶極了。
此前,一直把兩人當兄弟看待,今天這件事讓他清醒的認識到了自己的定位,也許在程鋒眼里,自己跟肥四差不多,只是他的拎包小弟而已。
平日里給點小恩小惠籠絡下自己,真到了不爽的時候,誰會給他面子?
你一個窮逼,面子值幾個錢?
出了KTV,顧韶元跟楊紫曦準備離開,沈冰扶著林夏問,“你們誰知道林夏住在哪里?”
“我知道,人交給我吧,我們送她回去。”
楊紫曦走過去扶著林夏,將她塞進后車座里,只聽林夏迷迷糊糊的說,“我錯了,瘋子,我不該讓你在朋友面前丟臉,原諒我好不好……”
楊紫曦沒好氣的朝她屁股上抽了一巴掌。
“說夢話都還在道歉,你這愛得多沒尊嚴,真是沒救了!”
看著車子遠去,沈冰抱著石小猛的胳膊,突然問,“我看你對這位顧總好像很尊敬的樣子,他來頭很大嗎?”
“那是!來頭大到天上去了!”
石小猛的表情很夸張,“我給你說,我在帝都生活了這么多年,就沒見過哪位富豪有顧總這么厲害的。”
“哦?他還厲害嗎?”沈冰來了興趣。
今天來帝都以后,石小猛在她面前提到過邀請顧韶元的事,她只知道對方是個大富豪,不知道具體是做什么的。
“我以前以為顧總是個富二代,昨天去他那邊,跟他聊了一會,才知道顧總兩年前去魔都的時候,全身上下所有的存款加起來只有八千塊。”
“啊這……”
“怎么樣,厲害吧?人家僅僅用了不到兩年的時間,就打拼到超過百億的財富,錢比程鋒他爸還多,這才是我要學習的對象。”
孤陋寡聞了不是,等天網基金對米希亞的投資落地,顧大官人的身家直接飆到千億以上。
當然,是估值,這里面的水分比較大。
石小猛越說越佩服,“你剛才也看到了,哪怕瘋子跟吳狄刻意針對,顧總都沒有放在心上,這就是一個男人的肚量跟格局。”
“瘋子跟吳狄總認為顧總搶了楊紫曦,把他當情敵,但是呢,人家顧總壓根沒把他們當對手,真要把顧總惹毛了,人家直接教訓他老子!”
“上次在皇家菜的包廂里,我可是親眼看到瘋子他爸給顧總道歉,這次廣告單子里有一百多萬的廣告費都是程鋒他爸出的,你想想,顧總的能量得有多大。”
沈冰聽得有點迷糊,“你說程鋒他爸為了替程鋒道歉,賠了顧總一百多萬?”
“不是賠了一百多萬,是主動拿這個錢幫顧總的餐廳打廣告,哦,其實跟賠錢差不多一個意思,花錢消災嘛。”
沈冰知道程鋒是大德集團的公子,家里特別有錢,沒來之前,跟石小猛煲電話粥的時候,石小猛很多次提到過程鋒。
沒想到連他父親都要向顧韶元低頭認錯,那顧總得厲害到什么程度去。
“我真正佩服顧總的地方不在于他多有錢,而是這個人性格特別好,你想啊,那么一位有錢的大佬,出入坐的都是千萬級別的豪車,卻跟咱們這種底層草根打成一片,一點架子都沒有,這才是最不容易的地方。”
石小猛一邊等車,一邊對女朋友吹噓顧韶元。
他哪知道,一番話給了沈冰山崩海嘯般的沖擊,對顧韶元的印象從單純的有錢變成了有錢又親和又大方,一下子變得立體了不少。
這部劇對沈冰的塑造是不成功的,說她純潔吧,其實有那么點小心機,說她茶吧,又覺得似乎不是這樣,說她貪慕虛榮吧,她又能安于貧窮,說她心堅似鐵吧,愛得又那么熾烈。
總而言之,這個女人的性格極其復雜,有很多特別矛盾的地方。
沈冰跟石小猛戀愛期間,幾乎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石小猛身上,出門買衣服也是先給石小猛買,然后才會想到自己,妥妥的賢妻模式。
可是后來,石小猛在電話里提出分手,沈冰二話不說就同意了,然后收拾東西搬到了林夏的住所,這一段又似乎太絕情了。
好歹也是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的,石小猛是個什么性格,沈冰能不清楚?
對,的確是石小猛提出分手的,他不是個東西,可是這么多年的感情,為什么連原因都不問一句,直接就收拾東西走人了?
這么稀里糊涂的被甩了,你會甘心嗎?
這根本說不過去。
給人一種很奇怪的感覺,好像沈冰早就預料到遲早要跟石小猛分手,就在那等著對方先提出分手,然后就解脫了……
這其實也是很多電視劇比較扯淡的地方,轉折太過于生硬,為了表現女主外柔內剛、自尊自愛的性格,強行違背邏輯。
只要你說分手,那我們就分。
以前那么多年的感情算個屁,反正是你先提出來的,是你理虧在先,是你對不起我,我占著理,我分手分得有尊嚴,就夠了。
現實中,有幾對情侶、幾對夫妻吵架的時候沒說過分手,沒說過離婚?又有幾對是因為沖動之下的氣話分開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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