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讀小說網 > 從離婚開始的文娛 > 第四百四十九章 演唱會出事故,助唱嘉賓來不了
    聽到許諾和沫沫兩人的對話,譚越坐在座位上,拿起旁邊礦泉瓶中的水,擰開蓋子喝了一口。

    喝完水,把水瓶放回手邊,對旁邊陷入爭議的二人說道:“是李志。”

    聽了譚越的話,許諾和沫沫雙雙轉過頭來看譚越。

    “李志?”

    “老大,你說助唱嘉賓是李志嗎?”

    譚越點了點頭,對二人說道:“剛才我去后臺,和張文華見面聊了聊,他邀請的助唱嘉賓就是李志。”

    旁邊,秦桃開口道:“李志唱搖滾還不錯,唱其他歌曲,不太符合他的氣質,但整體上來說,這是個唱功、才華都中上的歌手,我以前還想著把他挖到咱們公司來,只是不好挖。”

    沫沫道:“我聽說他喜歡喝酒,以前在好多娛樂報刊上,都看到有媒體報道說李志嗜酒,喝得大醉,這樣可不好,對他以后的職業發展有很大很大的弊端。”

    沫沫現在開始正兒八經的練歌,很多專業性的東西也都有了了解。

    比如沫沫現在就知道了喝酒是不利于唱歌的,甚至對嗓子也是有損害的。

    沫沫說完,譚越就苦笑著搖了搖頭,道:“他這個問題確實是挺嚴重的,李志到現在還沒有來。”

    秦桃聽了一愣,問道:“現在還沒有來?這演唱會馬上就開始了啊。”

    譚越道:“不會耽誤事,但估計會對演唱會的質量造成一些影響,他昨天喝酒喝得太多了,好像是剛剛才醒。”

    眾人聽了,一個個都是有些錯愕。

    這個李志,也太不靠譜了吧。

    今天開演唱會,昨天晚上居然還去喝酒了,關鍵是喝酒還喝了那么多。

    許諾搖了搖頭,對張文華表示無語,他也是放心,居然叫李志這種歌手來做助唱嘉賓,萬一......許諾覺得,雖然醒的晚了一些,但估計不會有什么問題。

    “嘖嘖,雖然我也喝酒,但我不誤事兒啊,這李志倒好,今天張文華開演唱會,昨天還喝那么多酒。”

    李志是嗜酒,許諾不同,他愛喝酒,但不嗜酒。

    幾個人說話的時候,演唱會也即將開始了。

    隨著倒計時,體育館內,燈光漸漸被關掉。

    體育館不是露天的,頂部是遮蔽式,所以即使是白天,體育館內如果不開燈,環境也會有些偏暗。

    隨著燈光被關掉,舞臺上傳來動靜。

    緊接著,燈光被緩緩打開,不是一起打開,而是遞進式的有層次的打開。

    最先亮起來的地方,是舞臺上。

    一束很強的燈光亮起,直接打在了張文華的身上。

    張文華的身影,出現在舞臺上,當燈光亮起后,他向臺下揮了揮手,不知道是不是看錯了,有些觀眾發現他著重的向某個地方揮手。

    這個開場還是可以的,這個時候,整個體育館內,所有人的視線,都隨著燈光,集中在了臺上的張文華身上。

    張文華笑道:“大家好,歡迎大家今天能夠蒞臨我的演唱會,謝謝大家的支持......”

    簡短的開頭說完,臺下就響起了震耳欲聾的掌聲。

    張文華雖然目前不如巔峰時期那么紅火,但畢竟也是一線藝人,無論是影響力還是號召力,都是非常強的。

    開場說了幾句,張文華就迅速進入正題。

    演唱會,開始了。

    張文華第一首歌,要唱的是他之前一首很賣錢的專輯的主打歌——《Stronger》。

    演唱會的第一首歌,重要性不言而喻。

    張文華肯定要選一首他拿手且很受歡迎的歌曲來唱。

    這首《Stronger》就很合適。

    可以說,就是因為這首歌,讓他沒有像其他鮮肉明星一樣,迅速走下坡路,得以繼續紅火下去。

    所以,張文華選擇了這首歌,來作為他今天這場演唱會的第一首歌。

    伴奏,緩緩響起。

    舞臺上,燈光慢慢變幻。

    這首節奏感十足的歌曲,很受臺下觀眾的喜愛。

    “這首歌我一直都在單曲循環,超喜歡聽!”

    “我記得我之前考研的時候,就一直在聽這首歌。”

    “這是我聽過最勵志的一首歌,也是我認為張文華所有歌曲里面質量最高最好聽的一首歌曲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挺喜歡的,就是有一個問題,我外語不太好,想學這首歌的話,是不是有些麻煩?”

    “哇哦,這首歌我愛,我希望今天所有聽到這首歌的人,都永遠開心。”

    “這是譚越老師的歌,譚越老師的所有歌曲,我都喜歡,沒錯,我就是他的鐵桿粉絲。”

    “每次聽到這首歌的時候,都會讓我想起一句話,打不倒你的,只會讓你更強!”

    “想起來我最近遭受的一切,啊啊啊啊,我內心要變得強大,把冷暴力吃掉!”

    “網上有不少對這首歌的翻唱,但我還是最喜歡聽張文華老師的,簡直唱出了我的心聲,愛了愛了。”

    張文華在臺上傾情獻唱,不過唱的確實不錯,雖然他是鮮肉明星,但基本功一直有在鍛煉,唱功還是挺扎實的。

    譚越左邊坐著秦桃,右邊坐著陳曄。

    陳曄是譚越的秘書,這個時候是坐在譚越身邊的,雖然從坐下之后,就一直被沫沫如刀鋒一般的目光緊緊盯著。

    聽著張文華唱著歌,陳曄看了譚越一眼,對譚越道:“譚總,這首歌真好聽。”

    譚越笑了笑,道:“還可以。”

    陳曄以為譚越是在謙虛,這首歌目前在國內外斬獲了海量的粉絲,甚至幫助張文華延續了巔峰,怎么可能僅僅是還可以的水平。

    但譚越卻是說的實話,他腦海里,比這首《Stronger》更優秀的音樂作品,并不在少數。

    陳曄和譚越咬了咬耳朵,說了幾句悄悄話,就感覺有一雙刀子在自己身上給自己戳洞,她順著刀子的方向看了過去,沫沫正瞪大眼睛,不滿的向這里望著。

    對于這個幼稚的小女孩,陳曄迎之以無言。

    臺上,張文華的第一首歌唱完了,接下來唱的一首歌,是一首情歌。

    這首情歌,自然也不是張文華寫的。

    實際上,張文華頂多能算是一個歌手,卻不能說是一名音樂人。

    張文華目前公開的所有歌曲,都是他購買自其他音樂人的。當然,不能否認張文華自己私下沒有寫過歌曲。

    然后是第三首歌。

    第四首歌。

    第五首歌。

    每一首歌,演唱的時間,大概都有個三分鐘。

    唱歌不比其他,不是讓你站在臺上一動不動,而是要唱的每一首歌,都要調動全身的精力,甚至還有精神上的損耗。

    張文華唱的不錯,但是唱到第七首歌的時候,譚越已經可以從張文華的聲音里,聽出些許疲倦了。

    連續唱了半個小時,對身體也確實是一個比較大的消耗。

    到唱到第九首的時候,譚越隱隱聽出一些力不從心的感覺。

    張文華,看著就有些累了。

    譚越估摸著,張文華是時候休息了,可以讓助唱嘉賓上臺了。

    果然,唱完這首歌,張文華和觀眾們說道:“呼,一連唱了九首歌,感覺有點撐不住了,我先去后臺緩一緩,果然還是年紀大了。”

    張文華說完,臺下觀眾很給面子的鼓起掌來。

    大家也都理解,很少有歌手能夠一口氣把演唱會全部唱下來。

    張文華去后臺休息一下也是情有可原的,而且張文華這一次演唱會唱的歌,也確實是算多了。

    “去吧去吧,休息一會兒再上臺。”

    “好像是該李志上臺了吧?我聽說張文華請的助唱嘉賓就是李志。”

    “哦?是李志嗎?我覺得他搖滾唱的還不錯,不知道他會不會唱搖滾。”

    “是挺累的,一口氣唱了半個小時,換做是我,我肯定是堅持不下來的。”

    “咦?李志怎么還沒上臺?”

    “是李志嗎?之前的宣傳上,只說是有一個神秘的助唱嘉賓。”

    “這個世界上就沒有不透風的墻,早就傳開了,神秘的助唱嘉賓,就是李志。”

    “這都兩分鐘了,李志怎么還沒有上臺?”

    很多網友,在議論,張文華已經下臺兩三分鐘了,而這兩三分鐘的時間,臺上卻一直空著,沒有人上臺啊。

    正在所有人都議論紛紛的時候,舞臺的通道處,一個人影出現了。

    很多人都以為,出現的是李志,沒想到是張文華回來了。

    只是,張文華現在的臉色,有些不是很好看。

    不少人一愣,他不是下場休息去了嗎?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就在幾分鐘前,張文華剛剛從舞臺上走回后臺,走下舞臺的那一刻,他臉色陡然變得凝重。

    因為就在前幾秒,魏宇突然通過耳麥告訴他,李志還沒有到,而且聯系不上。

    來到后臺,還沒等張文華喝口水,魏宇就跑了過來。

    “文華,好像是出問題了,李志聯系不上啊。”魏宇對張文華說道。

    現在的張文華,也沒心思喝水了,接過助理遞過來的水,拿在手里來不及喝,眉頭緊皺,對魏宇問道:“怎么回事兒?李志怎么聯系不上了?他怎么還不來?”

    魏宇搖了搖頭,表示不知道。

    張文華口渴的厲害,把水迅速喝了幾口,遞給助理,拿過自己的手機,找到李志的聯系方式,給李志撥了過去。

    電話嗡嗡了幾聲,確實沒有人接通。

    張文華臉色唰的一下,就沉了下來,難看極了。

    由不得他心里不焦躁,現在這是什么時候了?自己演唱會唱了一半,眼看該李志上場了,這家伙卻沒了影子。

    “混蛋,李志太特么混蛋了,我怎么就瞎了眼,讓他來給我做助唱嘉賓呢。”張文華氣的罵了起來。

    旁邊,張文華的經紀人這次不僅沒有提醒張文華不當的言辭,反而跟著罵李志不守信用,以后再也不跟他合作。

    不是張文華經紀人粗心,而是他也被氣壞了。

    張文華開演唱會這么重要的事情,李志居然給造成了如此嚴重的事故。

    魏宇也想跟著罵,但他更知道,眼下最重要的不是在這里跳腳罵李志,而是要接下來怎么辦。

    要知道,現在近萬名觀眾,可是都在前臺等著呢,而舞臺上,是一個人也沒有啊!

    “我們接下來該怎么辦?李志這家伙,估計是靠不住了。”魏宇擔憂的說道。

    還沒等張文華說話,一個電話響了起來,是張文華的經紀人的手機。

    經紀人拿起手機,看了一眼聯系人,立刻對張文華和魏宇道:“是李志的經紀人。”

    說完,便摁下接聽鍵,把手機放在耳邊。

    “喂,李志老師怎么還沒——呃,這.....唉!”

    “好,沒事兒,你也想想辦法吧。”

    經紀人掛斷電話,一臉無奈。

    張文華眉頭緊皺,對經紀人問道:“怎么回事?李志到哪了?”

    經紀人苦笑道:“到警察局了,他昨晚喝酒,今天一早開車趕過來的路上,被查出酒駕,現在被交-警帶走了。”

    聽了經紀人的話,張文華的臉上,表情真的是精彩極了,五顏六色,什么色兒都有。

    “臥槽。”

    這一刻,只有這兩個字,能形容張文華凌亂的心情。

    這么奇葩而且奇跡的事情,居然真的出現了。

    而自己,就是那個被耽誤事兒的倒霉蛋。

    張文華轉頭看向魏宇,道:“魏總,這次,看來李志是真的靠不住了。”

    張文華說話的時候,心里沉甸甸的。

    他本來對這次的演唱會寄予厚望,被他視為過去諸多場演唱會中,最出色的一次。

    為了這場演唱會,也準備了很多,卻沒想到,出了這么大一個岔子。

    如果堅持把歌唱完,可以想象,唱到后面,估計會事故頻發,畢竟他的嗓子和體力真的跟不上了。

    可如果刪減歌曲,那就更不可行了,對不起觀眾們啊,得罪觀眾,還要不要在這行兒混了,預告上說了要唱十八首歌,最后唱十二三首,觀眾能樂意才見鬼。

    張文華重重的嘆了口氣,事已至此,估計是能硬著頭皮把這十八首歌都唱下去了。

    如果刪減演唱會要演唱的歌曲,那對他的影響太壞了。

    幾人此時,都是眉頭緊皺。

    突然,魏宇拍了一下腦袋,眼前一亮道:“我有了。”

    眾人目光,齊齊看向魏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