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讀小說網 > 大明測字天師 > 第五百三十七章 一代梟雄
  成格爾帶領的騎兵在中路沖得最快,他們漸漸逼近了蕭風。

  蕭風顯然沒料到這么快就被追上了,他慌亂的從馬背上摘下火槍,回過頭來沖著追兵開槍。

  蕭風的槍法很好,雖然距離很遠,他未必能準確命中敵人,但他至少能打中敵人的馬!

  領頭的三匹馬中有兩匹中槍了,馬匹在高速沖擊下直接滾倒在地,將來不及飛身下馬的騎兵也壓成了滿級傷殘。

  成格爾憑借自己嫻熟的騎術,控制著馬跑了一個大S和一個小S,成功躲開了子彈。

  但不管是大S還是小S,都會影響男人騎馬的速度,蕭風趁機又拉開了距離。過了一會兒成格爾帶著的騎兵才漸漸追上來。

  蕭風再次回頭開槍,連開數槍后,又打倒了幾個追兵,再次拉開了一點距離。

  反復數次后,蕭風沒有再開槍了,悶頭向前跑。

  成格爾一眼看見前面的草地上有一個白色的東西。他騎術高超,馬背上單腳離開馬鐙,彎腰一個水中撈月,將那東西抄起來。

  是包袱皮,上面還有火藥的味道,成格爾大喜:“蕭風沒彈藥了,跟我沖啊,殺了蕭風,共享富貴!”

  成格爾一馬當先,帶著中路騎兵猛追,距離蕭風越來越近,成格爾嘗試著彎弓搭箭,射了蕭風一箭,差一點距離,落在了馬后面。

  蕭風也聽見了箭矢破風之聲,情急之下,他舉起火槍向后一瞄,成格爾嚇了一跳,趕緊又召喚出大S來。

  然而這次蕭風并沒有開槍,只是嚇唬他而已,逼他減速后,附在馬背上繼續跑。

  成格爾大怒,顯然蕭風只剩下一支空槍了,既然是空槍樣子貨,我還要這大小S有何用?耽誤事兒!

  成格爾再度逼近,彎弓搭箭,一箭射出,蕭風頭也不回,用火槍一撥,將弓箭撥掉。

  成格爾大吼:“加速追,一起放箭!”自己也再次彎弓搭箭。

  蕭風急了,回頭沖著成格爾舉槍,成格爾不為所動,拉弓如滿月,箭去如流星,帥!

  砰!蕭風的槍響了,同時成格爾的箭也飛到了蕭風面前,被蕭風一把抄住。

  蕭風隨手將火槍往地上一扔,哈哈大笑,抄起鞭子猛打馬屁股兩下,白馬長嘶一聲,再次加速。

  追兵被這一聲槍響嚇了一跳,再看成格爾在馬背上搖搖晃晃,隨即摔下馬來。騎兵們都愣住了,一起停住了馬。

  拖在后面的俺答汗趕了上來,看著倒在地上死去的成格爾,和扔在草地上的火槍,臉色鐵青。

  “怎么回事?成格爾騎術精湛,為人機警,怎么會中槍的?”

  離成格爾最近的幾個騎兵說了剛才的經過,包括成格爾發現的包袱皮等等。

  俺答汗又驚又怒又喜,驚的是蕭風如此狡猾,怒的是自己心腹大將慘死,喜的是蕭風這一手原本一定是給自己預備的,卻因為自己的謹慎,讓成格爾擋了災。

  俺答汗大吼一聲:“給我追!他已經跑了兩百里了,即使之前白馬的減速是裝的,現在他的馬也一定跑不快了!”

  不再裝了的蕭風開始全速逃命,后面的蒙古騎兵也繼續全速追擊。俺答汗依舊跟在隊伍后面。

  因為他知道,蕭風雖然沒了火槍,但他的功夫不可小視。

  自己如果一馬當先,萬一蕭風情急拼命,直沖自己,沒準就能在被射成刺猬之前先傷了自己。

  別說現在自己已經穩操勝券,根本沒必要冒險,就是戰場沖殺,自己也會盡量避開對方最勇猛的戰士。

  大汗當然應該是最勇敢的,但大汗也是最尊貴的。最危險的地方當然是要勇士們去沖鋒的。

  否則當了大汗之前要拼命,當上了大汗之后還他媽要拼命,那大汗不是他媽白當了嗎?

  草越來越高了,比起草原深處的矮草來,這里的草明顯長得更好。這說明已經快到了大明的地界了。

  因為大明祈雨成功,長城之外也下了雨,但超出的范圍不算大,真正的草原深處都沒有雨,所以才會有饑荒。

  這里的草足夠高,能達到歌謠里“風吹草低現牛羊”的狀態。俺答汗忽然很感慨。

  如果整個草原的草都像大明邊境的這樣,草原也就不缺食物了,那么自己也就不用這么快和蕭風翻臉了。

  蕭風雖然混蛋,但他還是個很有趣的人,至少比起蕭芹來好得多。

  如果不是他想分裂草原,想收服河套,想阻擋自己稱霸的路,本來是可以成為朋友的。

  高高的牧草,讓馬匹的奔跑受到了阻礙,但這對俺答汗卻更有利。

  因為蒙古馬出生就在草原上奔馳,受牧草的影響更小。而蕭風的白馬雖然神俊,卻是跑慣了官道的,在如此長草中顯然受到的影響更大。

  所以很快的,俺答汗在望遠鏡里再次看到了蕭風的白馬,跑得仍然算快,但已經和開始時不可同日而語了。

  俺答汗松了口氣,這里雖然離大明的地盤越來越近了,但蕭風再也沒機會踏上大明的土地了,他注定要死在這片草原上。

  又跑了三十多里后,白馬越來越慢了,雙方的距離也越來越近。蕭風也不再直立著坐在馬背上,而是緊緊貼著馬背。

  俺答汗放下望遠鏡,暗暗點頭。蕭風這種姿勢,是讓馬最省力的方式,只有常年騎馬的老司機,才知道這個道理。

  人坐直的時候,人舒服,馬不舒服。人趴在馬背上,人不舒服,馬舒服。

  遠路無輕擔,這樣超級長途的高速奔跑,任何一點讓馬不舒服的做法,都會浪費馬的體力,讓馬速度變慢。

  蕭風把空槍扔掉,也是因為這一點,任何一點重量的減少,對疲憊到極限的馬來說,都至關重要。

  蕭風啊,你生在中原,長在中原,又是個書生,卻能這么快就掌握騎兵的訣竅,你果然是個天才。

  難怪嚴世藩會敗在你手上,難怪蕭芹會敗在你手上。假以時日,也許我也會敗在你手上。

  可惜,你太心急了,太想盡快為大明除掉威脅了,所以你犯了個致命的錯誤——在草原上挑戰一個草原霸主,還是用騎馬賽跑的方式。

  你這相當于和關公比大刀,和劉備比哭鼻子,和呂布比干爹,和曹操比……

  還沒想出來和曹操比什么,前面的白馬,和馬上趴著的白袍已經肉眼可見了,俺答汗有意放慢了自己的速度,喝令前面追擊的騎兵。

  “追上去,放箭!”

  見到前面的白馬越跑越慢了,左右兩側的追兵也開始向中間靠攏,三股追兵像三條貪吃蛇一樣,沖向前方的蕭風。

  距離越來越近了,箭如飛蝗,向白馬射去,白馬屁股上中了一箭,痛嘶著向前竄去,但它實在太累了,速度已經到了極限。

  很快更多的箭射中了它,和它背上趴著的白袍。白馬身上流出鮮血,腳步歪斜著向前奔跑著。

  落在隊伍最后面的俺答汗狐疑的舉起望遠鏡,為什么蕭風依舊趴在馬背上,不出手替白馬擋箭呢?有一支箭已經射在那白袍之上了啊……

  俺答汗心頭猛然一驚,勒住馬,然后他看見高高的草叢中站起來一個人。

  他一身青衣,白袍已經不見了。手里提著一支槍,舉起來對準了自己。

  因為望遠鏡的關系,蕭風手里的槍看起來幾乎頂在了自己的腦門上,俺答汗驚叫一聲,扔下望遠鏡。

  沒有近到那么夸張,但確實很近,兩人之間,最多只有二十步的距離,如果自己剛才不勒住馬,現在那把槍應該就頂在自己的腦門上了。

  前面的追兵還在追著白馬射箭,巨額的懸賞讓他們激動得全身發抖,兩眼通紅,一時還沒發現后面發生的事兒。

  時間就像停住了一樣,俺答汗呆呆的看著蕭風身上的馬蹄印和泥土,忽然問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話。

  “踩到了?”

  蕭風笑了笑:“雖然我盡量藏得靠邊一點,但你的追兵隊形一直在變,被一個急于搶功的家伙從旁邊超車時縱馬踩了一腳。

  幸虧草場,他沒注意到,否則低頭看一眼,沒準就發現我了。不過那么一大筆賞金在前面,他只會以為馬是踩到了土包而已。”

  俺答汗手中緊緊地握著韁繩,腳尖輕輕地蹭了蹭馬匹。跟隨他多年的戰馬,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,開始極其隱蔽地向后倒退。

  蕭風嘆了口氣,端著槍瞄準,在齊腰深的牧草中大踏步的向前走去。此時前面三條貪吃蛇已經被血流滿身的白馬帶出去很遠了。

  “你就別想了,這點距離,我閉著眼睛也能打中你,至少也能打中你的馬。從我看到你跟在最后面,我就在一直等待草夠長的地方了。”

  俺答汗不敢再動了:“這把槍,你是一開始就藏在馬肚子下面的吧?你另外拿一把是故意給我看的,免得我起疑心。”

  蕭風點點頭:“我被一百個騎兵追殺,連把火槍都不拿,想來你也不信。

  還不如大大方方的拿一把,再扔掉,你會更容易相信我沒槍了。”

  俺答汗苦笑道:“你不惜用白馬做誘餌,可你想沒想過,你殺了我,你也跑不了。

  你連馬都沒有了,那些追兵會把你射成刺猬的,你的功夫再高也沒用。還不如咱倆做個交易。

  你不殺我,我也不殺你,但你得認輸,以后不要再管草原上的事兒,如何?”

  蕭風深深的嘆了口氣:“大汗啊,時至今日,咱兩人誰也沒法相信對方了。

  我打賭,等你的追兵回來時,你第一件事就是殺了我。只有你死了,我還有活的機會。”

  俺答汗看著蕭風微微瞇起的眼睛,知道他馬上就要開槍了,當下大吼一聲,用靴子狠狠一點馬肋骨。

  久經沙場,生死相托的戰馬一聲不吭,用最快的速度斜刺里沖出,瞬間跑出了一個極其詭異的路線!

  這動作如此之快,跑動的路線如此詭異,轉眼間就竄出去了十步的距離。

  只要蕭風第一槍打不中,再想裝填第二槍,必然已經遠遠逃開,再也沒機會了。

  蕭風的槍管隨著俺答汗戰馬的跑動,緩緩的移動,然后,扣動了扳機。

  “砰”!戰馬一個趔趄,翻滾著摔倒在地。

  俺答汗的動作極其敏捷,他兩腳早已脫開馬鐙,趁著戰馬歪而不倒的一瞬間,拼命躍起,滾翻在地。

  槍聲驚動了遠處追擊的騎兵,他們中比較警醒的,回頭向后看去。

  離得很遠,看不清楚,但還是有一半忠心的騎兵放棄了前面渾身浴血的賞金,調頭開始往回跑。

  俺答汗在落地的時候摔傷了一條腿,但他并沒有被火槍打中。

  因為這匹戰馬太聰明了,跑的路線太好,蕭風沒有冒險打他,而是打中了馬。

  俺答汗翻身躍起,舉起長刀時,蕭風已經站在了他的面前,左手將火槍扔在地上,右手拎著繡春刀,臉上帶著悵然。

  “大汗,如果你的功夫夠好,能堅持到你的騎兵趕回來,你就贏了。”

  俺答汗咬咬牙,高舉長刀,發出一聲撕心裂肺的怒吼聲,撲向了蕭風,蕭風一彎腰,迅捷無倫的向俺答汗撲去。

  當一部分騎兵先趕回來時,只看到了草叢中的血泊,和倒在血泊中的俺答汗的尸體,蕭風不知所蹤。

  放眼望去,齊腰深的牧草在微風中搖搖晃晃,時高時低,一片青綠,直到天際,完全看不見哪里藏著人。

  這些騎兵們怒發如狂,騎著戰馬四下猛沖,揮舞鋼刀砍伐牧草。

  一片片牧草被割斷,但在這大片的草原中,想找一個藏在草里的人,實在如同大海撈針。

  當剩下的騎兵終于射倒了白馬,發現白馬的背上只有一個綁在刀鞘上的白袍子時,頓時知道上當,也調頭向回跑。

  因為路上被蕭風打死了幾個,這不到一百個騎兵,在短暫的狂怒和悲痛后,陷入了深深的沉默。

  “我們,該怎么辦?在這里繼續搜尋蕭風嗎?還是……帶著大汗的尸體回去?”

  “就算我們能找到蕭風,他的功夫這么高,我們能殺得了他嗎?這么短的時間,大汗就被殺了,大汗可是有名的勇士啊!”

  “就算我們殺了蕭風,大汗已經死了,也不會有人賞賜我們了。那些部族首領,會不會翻臉,和明軍一伙,反而殺了我們?”

  “我們如果帶著大汗的尸體回去,那些部族首領們會怎么樣?忠于大汗的部族首領是有的,可大汗死了,他們會不會變心?”

  “我覺得不是這個問題。而是這場賭局,究竟是誰贏了。大家發過誓的,誰贏了就聽誰的!”

  “可是蕭風沒有回到大同啊,他的馬死了,大汗的馬也死了,他肯定就藏在附近,跑不遠的。

  所以咱們沒輸!只要殺了蕭風,咱們還是贏了!賭局可沒說需要大汗親手殺死蕭風啊!”

  “可是贏了又如何呢?賭局贏了的結果是大明不再管草原上的事兒了。

  大汗已經死了,新的大汗肯定會從其他強大的部落產生!之前咱們怎么攻打其他部落,他們就會怎么攻打我們!”

  “而且今年食物這么少,大明真的不再管草原的事兒了,新的大汗能帶著我們打贏大明,搶到食物嗎?”

  眾人議論紛紛,莫衷一是,忽然遠處傳來一聲讓人毛骨悚然的長嘯聲。幾個騎兵立刻跳了起來。

  “狼群,是狼群啊。這片草場是狼群出沒之地。否則這么好的草場,怎么會沒人來放牧呢。”

  “沒錯,這片草場就是野狼圈,野狼最鼎盛的時候,好幾個部族的牛羊群都被血洗過,咱們還派騎兵來打過狼呢。”

  “我記得,我阿爸就是死在那次打狼的戰斗中,那些狼,太多了,太兇殘了。

  那次打完之后,狼群變小了,活動的范圍也變小了,但這片草場輕易仍然沒人敢來。”

  “天快黑了,在太陽落山之后,即使是騎兵隊也不敢和野狼群硬碰硬啊,狼都是夜眼……”

  騎兵們沉默了,其中一個威信最高的忽然大聲道。

  “不管怎么說,蕭風是殺死大汗的仇人,咱們若是能碰上他,一定要殺了他為大汗報仇!

  不過咱們現在的當務之急是把大汗尸體帶回部族,盡快讓大汗的兒子繼承汗位。

  若是其他部族能繼續擁戴最好,若是不能擁戴,咱們至少也有個大汗,不會被瓜分了!”

  其他騎兵松了口氣,紛紛響應。

  “對,咱們這就回去,這片草原有狼群出沒,蕭風又沒了馬,咱們找不到他,狼能找到他!”

  “對,要不是狼群鬧得那么兇,狼群吃了蕭風,他就沒能回到大同,那樣的話,雖然大汗死了,賭局還是咱們贏了!”

  于是一群人背著俺答汗的尸體,喊著“一定殺了蕭風”的口號,心事重重的騎馬離開了。

  等他們走了很遠,幾十步之外的草叢里,蕭風站了起來,苦笑著看著一望無際的草原。

  “我不會真的需要從這里一路走回大同吧。還有幾百里呢,要是真荒無人煙,不餓死也得渴死。

  這幫家伙說這片草場上有野狼群?不會那么背,讓我碰上吧……”

  蕭風拎著刀和槍,向前走了一段路,看見了躺在地上的白馬,此時全身是血,被箭射成了刺猬,已經斷了氣。

  蕭風坐下來,摸了摸白馬的頭,輕輕將白馬瞪得大大的眼睛撫合上。

  “你是一匹好馬,我也希望能帶著你回大同去。可你跑不過它們,我也沒辦法了。

  咱倆被追上都得死,既然如此,我就只能先下手為強了。

  俺答汗除非死了,是不會放棄草原霸主之位的。我又不想讓草原上所有的部落長久廝殺,玉石俱焚。

  大明要的是一個和平穩定的草原,不是一個荒無人煙,遍地尸山血海的草原。只有冒險,才能做到這一點。

  將軍難免沙場死,草原對一匹馬來說,就是最好的歸宿了吧,總比你老死在蕭府的馬廄里強。”

  蕭風叨咕了一會兒,見馬的眼睛沒有睜開,就默認它同意了自己的話,站起來繼續向前走。

  天藍云白,草長風緩,草原就像一片無邊無際的綠色大海,而他就像這片大海里的孤舟,卻不知道岸在何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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