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好的,那我們現在將會辦理交接手續,將你帶至市局進行立案偵查,有任何疑問,你隨時可以提出來。”
簡短的確認過后,周局長站起身,直接讓其他人把江風帶走。
對此,江風毫無異議。
反正他是無辜的,不可能認罪,無論是這里還是到更上一局,白的都不可能顛倒成黑的。
而且市局的專案組肯定更為專業,說不定還會更快洗刷他的冤屈。
江風跟著他們走到門口,即將上車前,回頭道:“請幫我第一時間轉告給親屬,讓他們去市局找我。”
“放心,一切都有正規程序,這是你的權利。”警察答應道。
上車之后江風注意到公安局外面似乎有人在把守。
他正感覺奇怪,就聽見身邊的警察告知:“你的案件引起了很高的社會關注度,媒體想要打探案情,不過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調查結論,所以你不能接受他們的采訪。”
在沒有給案件定性,確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之前,江風以任何身份接受采訪都不合適。
所以他們拒絕了所有媒體的請求,為了獲取第1手資料,記者仍然不愿意放棄,干脆等在公安局門外,看能不能打探到一點消息。
江風又問:“那受害者呢?她可以接受采訪嗎?”
杜小月本來就沒有遭受侵害,身體應該完全恢復了,不過出于她是未成年人,所以后續更多的是進行心理方面的疏導。
本來就在單親家庭長大,現在爹也沒了,一旦被群眾知道,肯定會引起公憤。
“不會,作為未成年人,我們有保護好她隱私的權利。”
警察對他的問題進行了一一回復。
了解到了一些情況之后,江風便沒有繼續打擾他們。
事已至此,該知道的都知道了。
在雙方的口供大相徑庭的情況下,就看誰的證據足以支撐事實的成立。
20分鐘之后,一行警車車隊到達市公安總局。
從車上下來的時候,警察給江風帶了個頭套。
新媒體社會,不止記者媒體,但凡有一個過路人因為好奇或是其他原因,拍下照片發到網上,大家就能根據線索猜測出江風的身份。
但是無論案件調查結果怎樣,對他的人身傷害都已經形成,這是保護他的最好辦法。
雖然頭上蒙著袋子,但江風仍然可以透過袋子看清眼前的場景。
可能是才交接到這邊,市局的專案組并沒有第一時間對他進行審訊,而是先把他帶到臨時羈押室。
同樣是單人單間,這邊的空間大了不少。
進去之后,江風的頭套就摘了。
警察關門前道:“好好休息,以便后續配合我們的調查。”
“明白。”
這邊無論是態度還是環境,顯然都比那邊專業的多,江風很喜歡這種公平公正的感覺。
而不是像分局一樣,僅憑杜小月的一面之詞就要給他定罪。
江風坐了10分鐘不到,敲門聲響起,中午飯送過來了。
伙食方面倒是都大差不差,清淡的像是給僧人吃。
索性江風不用吃飯,隨便應付兩口便放下。
這一等就是一下午。
天黑之前,警察告訴江風雙方已經交接好所有案件情況,包括通知他的親屬和律師。
按照規定,案件進入立案偵查階段,作為嫌疑人的身份,他一周只能接見一位訪客。
事先說明的原因也是因為在分局的時候,最多的時候一天能有三個人來找江風,所以才要提前告知,讓他考慮清楚要見誰不見誰。
江風表示明白。
作為律師,張偉想必也知道這點,沒事的話不會過來找他。
至于李軍和葉媛,如果有事情肯定會交代給張偉,讓他一次性說完,免得浪費機會。
剩下的就只有周潔了。
江風猜不到她還會不會來看自己,不過要是她來的話,肯定會見上一面。
所以在2選1的情況下,他會優先選擇周潔。
原因無他,對待這次的事件,周潔反映出來的思維能力,顯然比其他人更勝一籌。
市局的第1夜匆匆而過。
第2天早晨,吃過早飯之后,警察過來把江風帶去審訊室。
進入審訊室,江風先是看了一眼環境,和分局的差不多,但是看起來更新更整潔一些。
兩位警察把江風帶到審訊室的椅子上,分別扣上鎖,對面的警察提醒開啟攝像頭以及錄音,問他有沒有做好準備?
“可以。”江風回答道。
仍然是昨天的那名周局長,坐在最中間的位置,一臉嚴肅的看向江風。
“根據你做過的筆錄,與受害者的筆錄完全不一致,現在我們有幾個關鍵點需要對你進行詢問,你所說的一切將會作為呈堂證供,時間不限,你只需要說出真實發生的情況,想不起來的地方可以多加回憶,盡量不要出現反復以及答非所問的情況,明白嗎?”
“明白。”江風坐在椅子上,臉上毫無波瀾的與他對視。
周局長的眼神格外犀利,一般心虛的人遇上他最多扛5分鐘就承受不了了。
他看著江風,一字一句問:“當事人,受害者表示在案發當天,與你的第1次見面是在東華巷,你停下車攔住她回家的去路,并強行將她拖入死角,企圖進行侵犯,以上情況是否屬實?”
江風回答:“不屬實。”
“有哪點不屬實?”
“我們的第1次見面是在我遇見她即將被死者侵犯,我將死者帶離她的身體,才看清了她的面貌,全程沒有拖拽她。”
江風清楚的記得,當時看了一眼,只知道她明顯是個未成年人,至于長得怎么樣,根本沒注意。
拖拽進死角實施侵犯就更不可能了,因為除了脫衣服給她披上,雙方從頭到尾都沒有過任何肢體接觸。
周局長聽完他的話,臉色沒有半點變化,只把桌上的資料翻了一頁,“好的,第2點,受害人供詞,在你企圖對她進行侵犯的時候,死者聞訊趕到,你為了不讓事情敗露,用暴力手段將死者打倒在地,并在警方趕到之后,仍然持續對死者的攻擊,才導致了死者的死亡,以上情況是否屬實?”
“不屬實。”
江風有了經驗,干脆直接列出自己的反駁點。
“我到的時候死者在扒受害人的衣服,出于一時氣憤,我向死者的左臉打了一拳,他當場倒在地上,我沒有對他進行其他的暴力行為,警察趕到之后,我誤以為他是在故意裝受傷,逃避責任,所以輕輕的踢了他一腳,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動作。”
這幾天江風試驗了好幾次,單憑當時的那一拳,根本不足以把他打的腦出血死亡。
除非是個10歲以下的兒童還差不多,否則絕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。
“好的,你還有其他要補充的嗎?”周局長問道。
江風不假思索的回答:“有,我懷疑杜家父女受人指使,故意陷害我。”
“受人指使,故意陷害?你有證據嗎?”
“有,警方的出警速度過快,報警人雖然是死者,但從我在路口停下車到他報警時間,僅僅只有兩分鐘,根據受害人的指證,在這兩分鐘里我不止要把她拖進巷子里侵犯,而且還恰好被死者發現,時間是不是有點太倉促了?”
江風指出這其中的漏洞。
正常情況下,兩分鐘之內根本不可能做這么多事情。
而且身為一個父親,看到自己的女兒被人侵害,在雙方勢均力敵的情況下,第一反應肯定是先打擊罪犯,救女兒,而不是冷靜的拿出手機報警。
周局長將江風所說的話,全部采納記錄在案,“除此之外,你認為有可以證明無罪的理由嗎?”
“有。”江風道:“受害者說我把她拖拽進小巷里想要進行侵犯,可是我從頭到尾都沒有碰過她,是否可以采集身體上的dna,證實沒有過接觸?”
李軍一直沒能報告有用的消息,想必跟蹤不順利,或者施仁誠較為警惕,找不到跟蹤的機會。
這事必須速戰速決,看來還是得親自出馬比較好。
不明白,緬國人怎么動不動就找別人當首領?
雖然說文武雙全都沾點吧,但根正苗紅的。
“叮!”
收到新消息,江風還以為又是施詩發來的。
臉上的笑意還沒來得及退去,打開軟件,他立刻變了臉色。
居然是何偉杰!
對方發來好友申請:【江風,關于上次的事,我想和你聊聊。】
自從休學以后,江風把微信里的宿舍好友全刪了。
只因當時其余幾個人分明看見何偉杰給他兩支筆,可后來輔導員去調查,他們卻說根本不知道。
主要他還不知道對方究竟是什么樣的能力,否則如果針對上他,還不一定有勝算。
所以他現在并不敢輕舉妄動,也不敢下到下葉媛。
葉媛面色凝重的點點頭:我明白了。
見他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,江風便告辭,走出臥室。
如此說來,孔家和何子龍是一個派系,互相之間都有勾結。
既然如此,那所有做的事情他們都有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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