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讀小說網 > 錦鯉嬌妻攝政王寵妻手冊 > 第二百一十二章 記得加利息
  趙錦兒本就崇拜她相公,這會兒更是欽佩得五體投地。

  “相公,你要是回書院,好好念書,就沒旁人什么事兒了。”

  “咳咳。”裴楓在旁咳嗽兩聲,“嫂子,秦兄優秀,我也知道,但你也不必當著我的面兒,就這么把人貶得一文不是吧?”

  趙錦兒紅了臉,“裴大哥,我沒那個意思……”

  人家只是想表達一下對相公的崇拜而已。

  裴楓定定道,“你就是那個意思。”

  趙錦兒,“……”

  這梁子是結下了,趕緊轉移話題。

  “對了,我記得當初你跟我們說,第一名的獎金是二百兩,第二名一百,第三名五十,這里怎么有三百?”

  “獎金確實只有二百兩,但有個人添了一百兩,在評比現場買下這幅畫。”

  趙錦兒驚得瞪大眼睛,“順手畫幅畫,還有人買?”

  裴楓笑道,“那當然,只要畫得好,就會有慧眼識珠的人購買收藏。宋徽宗的鷹,趙子昂的馬,不知多少富商權貴斥巨資搶著收呢!”

  趙錦兒打開了新大門,“媽喲,我們阿修一幅畫能賣一百兩,順手就畫出來了,一天畫一幅,畫一天,休息一天,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畫個一百八十幅,那就是一、一、一……”

  掰著手指頭算了半天,手指頭不夠用……

  裴楓替她道,“一萬八千兩。”

  趙錦兒快暈了,“一萬八千兩啊!我們還種什么藥田啊!”

  看著她一本正經的財迷樣,裴楓忍不住笑了,“秦兄,我不羨慕你了,嫂子要把你當牛使。”

  趙錦兒撓了撓頭,一知半解道,“畫畫兒怎么會比耕牛累呢?”

  裴楓解釋道,“畫畫兒怎么不累?要構圖,要配色,要動腦子,還要動手,比讀書還累呢!你看我,就什么都畫不出來。就算畫出來了,也不見得就能賣得掉,就算有一兩幅賣出去了,也不見得每一幅都賣得出去,勞心勞力!”

  趙錦兒一忖度,確實是。

  有兩天見秦慕修站在案前,除了手拿著筆動,步子都沒邁開過,還得彎著腰,盯著宣紙,一盯就是半天功夫,眼睛都不帶眨一下的,想必畫就是那時候畫的。

  確實累。

  “那還是種地吧。畫畫兒我什么忙都幫不上,種地咱們可以男女搭配。”趙錦兒很認真的說道。

  秦慕修被她可愛的小模樣兒逗得心饞,“等有空了,我再畫兩幅,賣掉給你買首飾置新衣。”

  趙錦兒擺擺手,“不用不用了,畫畫那么累,咱們還是老老實實種地吧。我衣裳夠穿,首飾也沒地兒戴。”

  秦慕修寵溺的拍了拍她腦袋,從銀票里抽出一張五十兩的,遞到裴楓手里,“詩畫大賽的事,全靠裴兄幫忙,這個,你收下。”

  裴楓愣了愣,當即板下臉,“你這個人,動不動就要給人錢,是什么毛病?我有手有腳的,無需你接濟。”

  秦慕修絲毫不覺他是不識好歹,心平氣和道,

  “就算你現在能時不時做點小工,勉強維持生計,秋闈后呢?秋闈一結束,就得準備殿試,那時候面對的,可是全東秦各地拔尖的才子們,光是溫習,就得脫層皮,你難道還能抽出精力去打小工?裴奶奶咬緊牙關,供你十年寒窗,到了這個節骨眼,你就把那點窮骨氣收起來吧,該接受幫助就接受,該全力溫習就全力溫習,若是萬事俱備,最后因窮困而落榜,裴奶奶在天上看見了,都不能安生。”

  趙錦兒也勸道,“裴大哥,你就收下吧!不過區區五十兩,待你來日做了大官,一個月的俸銀,就夠還我們了。”

  裴楓聽了秦慕修的話,本就醍醐灌耳。

  再加上趙錦兒勸得俏皮,他自己都覺得,再推諉,那就是不識抬舉了。

  接過銀票,鄭重道,“大恩不言謝,我一定會還你們的。”

  趙錦兒和秦慕修心里,都沒想著要他還,但他們知道,若說無需還,他一定是說什么都不肯要的。

  便很有默契的一齊點了點頭,“記得加利息。”

  裴楓,“……”

  剛才還感動著呢,這該死的塑料兄弟情。

  ……

  馮府。

  馮紅雪靜靜的盯著桌上一幅畫,已經半個時辰沒動過。

  那是一幅工筆山居圖,筆酣墨飽。

  粗看淡雅飄逸,細看卻是氣勢恢宏霸道。

  連馮紅雪這等自負的人,都忍不住拍手叫好。

  這幅畫,若是出自名家之手,只怕要立即震驚畫圈。

  “天一居士,你是什么來頭?

  馮紅雪覺得四面楚歌。

  前有一個秦慕修,已經讓他焦頭爛額,好在這段時間觀察下來,秦慕修確實無意科考,他好不容易放下心來,現在又橫空出世一個“天一居士”。

  既然能拿著畫作來參賽,說明是有意仕途的。

  又是個強勁的對手!

  “找到投稿人了嗎?”馮紅雪面色陰沉的問道。

  書童道,“找到了,是個叫裴楓的寒門書生。”

  “裴楓?哪個書院的?”

  “墨云書院。”

  “墨云書院……”馮紅雪念念有聲,“一個名不見經傳的破小書院,竟能出這樣的畫作,這個裴楓,看來不一般啊,我們鳳凰鎮,當真是臥虎藏龍。”

  書童道,“這裴楓是個孤兒,無依無靠,要不要……”

  馮紅雪沉吟片刻,“暫時不用,把他的情況,好好調查清楚,再匯報給我。”

  馮紅雪不是馮紅荻,殺人滅口的蠢事,他才不會干。

  萬一露出馬腳,那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。

  毀掉一個大有前途的書生,有太多法子了。

  ……

  當天,裴楓便收拾了兩件換洗衣裳,跟秦慕修他們一起到了村里。

  回到家時,王鳳英已經把工人安排得妥妥當當。

  見到裴楓,臉頓時拉得比驢臉還長。

  “珍珠,珍珠!天色不早,跟娘回家煮飯了!”

  秦珍珠正在里頭遛倆小子干活,聽了她娘的喊聲,蹦蹦跳跳跑出來。

  “不是等三哥三嫂回來一起吃……”

  話還沒說完,就瞧見驢車上的裴楓。

  聲音頓時弱下去,“三哥、三嫂,你們回來了啊。”

  她也不知道自己咋回事,以前見到裴楓的時候,都是大大方方的,跟自家哥哥一樣。

  自打上回一起做飯,切傷手,他給她處理包扎,感覺似乎就變了。

  一見到他,就想起他用嘴給自己吸傷口的情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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