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讀小說網 > 李斯科的美國生活 > 396.林奇來訪
  而林奇可能也是因為不好意思,關于他跟蒂娜在一起的消息,他并沒有告訴李斯科,所以現在李斯科對于這件事情,一無所知。

  “什么時候的事情?”

  李斯科八卦的放下了自己手里的報紙,現在他對林奇的感情消息更感興趣一點。

  “就上個星期,聽蒂娜說,林奇是在電影院告白的。”

  八卦是人的天性,張黎也雙眼冒泡泡,滿臉的姨媽笑。

  “這小子,雖然告白的地點選的太俗了一點,行動還是挺快的。”

  李斯科摩挲著自己的下巴,對于林奇和蒂娜這一對,他還是很看好的,雖然跟蒂娜打交道的時間不多,可是耐不住對方是張黎的閨蜜,她的嘴里總是掛著蒂娜和桑妮,李斯科耳讀目染之下,也對倆人的性格有所了解。

  蒂娜的家里是中產階級,父親是做金融的,而母親在一家醫院上班,是護士長,哥哥現在做生意,自己開了家公司,總的來說,家境十分的不錯。

  而林奇呢,雖然看起來不漏山水,但家底也是很深厚的,林國忠俞娥夫妻來美國的時候可不短了,前幾年把自己開店的鋪面買了下來,還在美國置業了一棟房子,就在餐廳的后邊。

  這些年,因為中餐越來越被很多美國人接受,再加上高昂的價格,林國忠也是掙了不少錢,李斯科去過餐館幾次,每次都是爆滿,忙的三人都沒辦法招待他,只是華國人天生的低調的原則,才看起來普普通通的。

  李斯科保守估計,林家的資產起碼在百萬美元之上。

  而林奇作為林家唯一的兒子,資產都是他的,再加上這些年開網店,賣手工首飾,現在幾乎發展出來了自己的品牌,他仿古的各種首飾,在網絡上很受歡迎,更何況還時不時接個大訂單,比如什么手工打造一比一的游戲,經典影視的武器,每個都價格不菲。

  華國人天生都比較習慣存錢,所以林奇自己也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富豪。

  李斯科也建議過對方把首飾品牌流水線化,做大做強,可是林奇覺得自己適應不了那種生活,他親手做這些只是自己的愛好,并沒有發展成主職業的想法。

  就按照現在的情況,閑暇之余做一些,還能賣出去,掙得錢足夠他生活開銷了。

  鑒于此,李斯科也就不在提起了,他也覺得,林奇這種堅持手工的方式,也恰好是他首飾受歡迎的原因。

  張黎吃完飯,上去好好收拾了一下,給自己化好妝。

  因為林奇今天帶著蒂娜過來,算是比較正式的拜訪,作為李斯科的女朋友,她也不愿意素面朝天的去接待好朋友。

  就算是對方是蒂娜也一樣,盡管感情很好,但是女孩子爭艷的心,是一致的。

  等張黎換好衣服,穿上李斯科一起定制的衣服,從樓梯上緩緩走下來,還坐在沙發上喝茶的李斯科看著都呆住了。

  他想著自己腦海中的形容詞,沉魚落雁,閉月羞花,諸如此類的詞語都形容不了他現在的感受。

  可能是因為張黎平日在家里打扮的并不多,現在猛地收拾一下,感覺好像換了一個人,而作為之前的女明星,如何打扮自己是基本的常識,張黎可是好好的給自己整理了下,修了眉毛,抹了口紅,什么眼影,腮粉,還把李斯科送給她的首飾給帶出來了,搭配上一身碎花的連衣裙,整個風格呈現出森女系。

  “親愛的,你太美了。”

  李斯科站起身子,伸出了自己的手,張黎把手搭在他的臂上,從樓梯上走下來,然后順著李斯科的力道轉了個圈。

  “真的么?”

  張黎保持著自己的姿態,抬起自己的天鵝頸。

  “沒錯,太美了。”

  看著李斯科眼里的癡迷,張黎也是很滿意,看來以后自己要經常打扮一下了。

  李斯科抱住張黎,對著涂抹了鮮艷的紅唇上吻了過去。

  大紅色的口紅可不是什么人都能駕馭住的,而張黎的氣質特別適合這樣的口紅,原本膚色就白如溫玉,加上紅唇的襯托,像一個上海灘的絕世美人。

  身上自然而然呈現出的氣質,讓她更具魅力。

  “好了。”

  張黎掙脫來李斯科的懷抱,微微的喘著氣。

  “你把我的口紅都蹭掉了。”

  嬌嗔的瞥了李斯科一眼,然后拿出自己的手包,涂抹著口紅。

  暫且不提李斯科對于張黎的癡迷,把對方的口紅吃掉了好幾次,這邊的林奇開著自己的新座駕,已經接到了蒂娜。

  “嘿,親愛的,早上好。”

  蒂娜跟張黎的心思一樣,特意做了打扮。

  一身橙色的上衣,加上牛仔褲,扎著馬尾,金色的頭發隨著她的動作跳來跳去的,看起來洋溢著青春活力的味道。

  “早。”

  林奇跟蒂娜親吻了一下,在樓上她父親噴火的眼神中,啟動了車子。

  “你給李打過電話了么?”

  蒂娜系好安全帶,翻下車子前面的鏡子,仔細的看了下自己的妝容,有沒有凌亂掉.

  “打過了,他在家等著我們的呢。”

  林奇扶著方向盤,聽到女朋友的問話,回答著。

  車子是林國忠剛給他買的,就是聽說他談女朋友了之后,怕他開舊車不光彩。

  這是一輛美國產的雪佛蘭Camaro,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大黃蜂變形金剛的原型車,這是第五代的產品,今年剛上市,因為變形金剛的名聲,一上市就受到了很多年輕人的喜愛,而林奇的年齡,開這個車,是在合適不過了。

  價格也是足足十萬美元,在中等車的價錢中,也算是不錯的一款車了。

  而林奇一拿到車,就帶著蒂娜兜了好幾趟,現在愛自己的車愛得要死,每次穿過車流都小心翼翼的,生怕自己的愛車被刮了蹭了。

  黃色的跑車在馬上上行駛,看著路上的車輛越來越少,林奇才開始讓車子加速,體驗者風馳電掣的快感。

  原本一個小時的路程,只用了四十分鐘就跑到了目的地,駛過李氏牧場的招牌,緩緩的停在了城堡的前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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