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讀小說網 > 升官證道 > 第675章:張慧的陳述得到了其他人的證明
  次日,王亮臣換了一種方式,把段有義晾起來,親自審訊第二個女的。先從張慧這邊固定證據,再拿去與段有義對質。

  他上下打量了張慧一番,發現這個女人與苗焰有所不同。苗焰高而瘦,有知識分子的氣質。眼前這個女人微胖,身材沒有苗焰那么高,但皮膚白凈,乳大,顯得性感。

  段有義對這個女人有想法,符合男人的沖動原則。相對來說,男人是一種食肉動物,喜歡胖一點,肉多一點的。

  特別微胖而不臃腫,面目嬌好的女人,更容易刺激男人荷爾蒙泛濫。

  工作人員還是例行慣例發問,也是姓名、性別、單位、年齡那一套。張慧口齒倒是非常清楚,一一回答。

  工作人員先讓張慧陳述事實。

  聽完之后,工作人員跟她一一核實:“這件事發生在哪一天?”

  “11月26日晚上9點多”

  “為什么記得這么清楚?”

  “兩個原因,一是他欺負了我。二是要算加班費。我們工作人員每天都寫工作日記。”

  “是你們兩人加班,還是有其他人?”

  “還有兩人,一個叫凌開封,一個叫都美珠。”

  “都在一個辦公室加班?”

  “對,段有義中途把我叫出去,說有事找我,把我帶到了他辦公室。”

  “兩個辦公室在一層樓?”

  “不是,加班的辦公室在三樓,他的辦公室在二樓最西頭。”

  “然后呢?”

  “他說喜歡我,又說天氣冷,穿這么點衣服,別凍著……”

  “別凍著什么,說完整。”

  張慧低下頭,聲音很小:“奶子。”

  “然后呢?”

  “我就走。他抱住我,我不敢大叫,就和他推搡起來。”

  “他就撕破了你的衣服?”

  “對。”

  “你回到三樓辦公室去嗎?”

  “沒有,直接回了家。”

  王亮臣對工作人員打了一個手勢。工作人員停止了問話。

  兩人走了出來,王亮臣說:“你現在通知凌開封和都美玉到這邊來。你和張主任對這兩個人分別詢問。”

  下午,張副主任到王亮臣辦公室來匯報,說凌開封,都美珠都承認11月26日確實加班。

  至于段有義是否叫張慧出去,兩人說記不清楚了。因為各人負責幾個材料的整理,誰先整理完畢,交給段有義之后,就可以先回家。

  至于段有義叫人到他辦公室去,這種事也有。

  王亮臣點點頭,整理了一下思路,帶一名工作人員走進了段有義留置的房間。

  段有義從昨天下午到今天下午,已有一整天沒見到過工作人員了。

  除了送飯的,他就是在這房間里睡覺。他有經驗,絕對不在房間里踱來踱去,因為不知在哪個角落里就裝著監控。

  踱來踱去就是一種焦慮的表現。所以他干脆像一頭豬,吃了睡,睡了吃。

  王亮臣進來后,新一輪審訊開始,工作人員問11月26日,他是否加班。段答,加班。

  有幾個人加班,段答,有四個人加班。

  問是否叫張慧去他辦公室。段答,叫了。

  工作人員說:“你實事求是地說說,接下來,你做了什么事。”

  段有義說:“對她上次整理的材料不滿意,批評了她幾句,要她這次注意。”

  “不要繞彎子,不要王顧左右而言他。我剛才說了,要實事求是。你現在的態度很關鍵。”

  段有義是不知道張慧誣告他的。他確實沒有撒謊。聽工作人員要他實事求是。他一臉茫然。

  王亮臣說:“不愿意說是吧?讓工作人員告訴你。”

  說罷,工作人員念起了張慧的口供。

  聽完,段有義如五雷轟頂。他想不到人不要臉,萬事可為。文化廳的房間可沒有裝監控,這個女人竟然這樣?

  他這一回真的激怒了,大叫:“這完全是誣陷、誣陷、絕對誣陷。”

  王亮臣說:“你不要激動。現在,也只有她的一面之詞。但是,她有物證。”

  “什么物證?”

  “你自己回憶。”

  王亮臣和工作人員走了。

  段有義激動過后,反而冷靜了。

  因為這真的是張慧虛構出來的。如果說王亮臣糾纏著他與苗焰那件事不放手,他還生怕深挖,因為畢竟自己……至于張慧誣陷自己,他反而不怕了。

  從生理上來說,一個人看見一個性感的大乳女子,私下臆淫是有可能的。

  但是,不管女人如何性感,如果那個女人討厭自己,與自己作對,那么就只有一種反應——看見她就同樣討厭。

  自己會對張慧動手動腳?對這個不聽話的女人,恨不得甩幾個耳光倒是真的。

  物證?什么物證?

  段有義的膽子壯了,沒有的事,看你拿出什么物證。

  王亮臣回到自己辦公室,他也沒有看到物證。這時,工作人員從審問室出來,拿著物證進來了。

  工作人員是用鑷子夾著這件白色胸衣進來的,然后挑著給王亮臣看。

  “要請公安廳的技術人員取指紋嗎?”工作人員請示道。

  王亮臣沒有表態,圍著這件胸衣左看右看。然后看出了名堂,他說:

  “你放到檔案室掛起來,再來我辦公室。”

  一會兒,工作人員進來了。

  王亮臣說:“我搞過多年公安,一看這衣服就是做假。”

  紀委的工作人員來源渠道很雜,有懂審計的,懂會計的,也有從其他行政單位調來的。像王亮臣這種從公安部門調過來的也有,但不太多。

  工作人員望著王亮臣,不解地問道:“做假?”

  王亮臣說:“外行做假,往往是顧了這頭,不顧那頭。”

  工作人員笑笑:“王主任,您教教我。”

  王亮臣說:“一是從段有義的表現看,在問苗焰的事情時,他沉著冷靜。說明他事先與苗焰統一了口供,憑借我們沒有依據,所以一點不慌。

  但在張慧這件事上,他的情緒反應十分激動。說明這件事大出他的意料。由此,根據我多年的經驗,就是不存在這回事。”

  “沒有這回事?”

  “對。你看他如實承認加班,幾個人加班,承認他叫張慧到他辦公室去。答得干凈利落,一點也不回避和躲閃。但你提到他欺負張慧時,他的情緒就真的憤怒起來。“

  “你怎么看出他真的憤怒?”

  “一個人真正憤怒有三大表現。一是眼睛像要噴火,你知道噴火槍的原理嗎,火要噴出來,出口的口徑必須小。

  所以憤怒不是睜大眼睛,而是瞇起眼睛。

  二是眉毛緊鎖,互相靠近,向下傾斜。

  三是手掌要么握拳,要么掌心向外,作出攻擊的姿態,因為他感覺受到了侮辱,要去攻擊對方。”

  工作人員說:“王主任,跟你辦案,每次都學到不少東西。”

  王亮臣說:“再說,這內衣也靠不住,是哄鬼的。”

  “你怎么看出來的呢?”

  王亮臣說:“我仔細給你分析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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