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銘征撫在她腰間的手沒有任何反常,而搭在扶手上的那只手卻猛地攥了起來。
原來她不喜歡求婚?
兩人差了五歲,的確有代溝在里面的,黎東白告訴過他,女人都喜歡浪漫。
這一生沒有過其他女人,更沒有為誰花過心思。
唯一就在她身上栽跟頭,恨不能拿出全世界最好的給她。
見他沒接她的話,付胭吸了一口氣,難以置信的表情,“你不會真的要求婚吧?”
霍銘征搭在扶手上的那只手悄然松開,在扶手上輕輕扣著,面不改色地說:“當然沒有。”
在前面開車的曹方忘記把車廂內的擋板升上去了。
霍銘征睜著眼睛說的瞎話他和曹原都聽見了。
曹方著實想不出來,霍總是怎么做到的,這么自然說出這句話。
不過接下來的話他是沒膽量聽的,立馬將車內的擋板升了上去。
他回頭看了一眼自己的弟弟,“你怎么一點反應都沒有?”
“又不是我求婚。”曹原酷酷的表情。
曹方被他噎了一下,這話沒毛病。
他轉動方向盤,忽然余光瞥見曹原手腕上多了個東西,愣了一下,轉頭認真看了一眼,又快速收回視線。
曹原的左手腕戴了一串黑色的佛珠,珠子的直徑不大,看上去挺小巧別致的。
重要的不是這個,重要的是,曹原從來不在身上戴任何的裝飾品,最多是通訊設備。
之前曹原是穿長袖的黑襯衣,今天溫度挺高,他只穿一件黑色半袖,所以手腕的東西就露出來了。
“小夏送你的?”他冷不丁問了一句。
曹原頓了一下,抬了一下左手,“嗯,她說保平安。”
保平安......
曹方差點笑了。
誰會叫活閻王保平安呢?
只是下一秒他覺得自己整個人的三觀都顛覆了,曹原竟然臉紅了。
他清了清嗓子,專注開車,余光里曹原依舊是酷酷的表情,卻連耳根子都紅了。
回到利馬特河沿岸的房子,時間已經不早了。
付胭的生理期忽然來了,霍銘征在她洗澡時,下樓給她泡紅糖水。
門外傳來窸窸窣窣的腳步聲,他一邊往杯子里放紅糖,一邊回頭看了一眼,是曹方。
“怎么還不休息?”
曹方走上前來,壓低了嗓音說:“霍總,前天晚上落在現場的第十一把狙擊槍里的子彈檢驗出來了。”
霍銘征捏著勺子的手一頓,隨后叮的一聲把勺子放回到玻璃罐里。
“有什么異常嗎?”
曹方皺了皺眉頭,“不知知道是不是我太敏感了,子彈和當初射殺西蒙的是同一型號。”
西蒙,是霍銘征名義上的舅舅,被暗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