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讀小說網 > 自行車被砸,索賠三千萬震驚全網 > 第143章 搶劫罪定罪!十年有期徒刑!
  法院的機制都差不多,稍有不同的是,一些當事人不服判決,或者案件比較復雜或者性質比較特殊的會在更高級法院審理。

  顯然,團伙搶劫是復雜且特殊的。

  無論是在性質還是人數方面,都應該放在中級法院審理。

  就在正式開庭之前,張偉神色驟然一變。

  不知道什么時候,楊錦榮身邊多了一個身影,赫然是大律師,張三!

  “張偉律師,好久不見。”

  張三推了推黑色鏡框,露出一抹含蓄但不失自信的笑容。

  “好,好久不見……”

  張偉明顯氣勢頹廢下去,心里最后一點期待逐漸消失。

  “為什么我到哪里都會遇到楊錦榮和張三律師啊啊啊!”

  張偉心中悲憤怒吼,一般律師都是慢慢打怪升級,到自己這里,直接送到boss面前,boss身后,還有專業輔助!

  這還怎么打?怎么打?!

  不管張偉再怎么悲愴,隨著開庭時間臨近,法庭還是如期開庭。

  書記員宣讀過法庭紀律,在確定當事人時花費不少時間。

  畢竟,被告席的當事人足足三十多人!

  中級法院的陪審團更多一些,三位法官也各自落座。

  “雙方當事人是否需要申請回避?”

  法庭慣例詢問,確定雙方都不需要回避后,法官法槌敲響,意味這場庭審正式開始!

  “我方當事人開車去玩,每過一個村,都會遇到攔路討要紅包,我方當事人明確表示過不給后,對方都會用暴力方式威脅!”

  “車上我方當事人只有楊錦榮先生一個男性,為了保證自身和沐千歌女士和她女兒沐雨萱的安全,被迫轉賬給對方。”

  “綜上,對于被告方多人,多次,以暴力手段威脅、脅迫我方,我方要提出對被告被罪名是搶劫罪!”

  張三的陳述不緊不慢,坐在被告席的趙大爺不止一次的想要站起來反駁,都被張偉攔下來。

  “現在,被告方代理律師可以發言了。”

  法官側目看向被告席,一直在旁邊拉著趙大爺的張偉一個沒注意,趙大爺手中的拐杖一敲。

  “什么搶劫的,別以為老爺子我啥都不懂,我們又不用直接動手,怎么就是搶劫了?”

  “我們這邊傳下來的習俗,有人過去可以去要個紅包蹭蹭喜氣,這就搶劫了?!”

  趙大爺雖然六七十歲,但中氣十足,兩句話出口,聲音洪亮,一時間,眾人的目光都投過去。

  趙大爺旁邊,張偉臉色尷尬,趙大爺這種近乎耍潑的態度讓他一時也沒有辦法,只能偷偷拽兩下。

  “大爺,您放心交給我,您請我來,就要相信我!”

  張偉好說歹說,才讓趙大爺閉上嘴。

  “法官大人,我們承認,我方當事人的行為是有些逾矩的,但對于搶劫罪,我方拒不同意!”

  “楊錦榮先生提供的說法是,我方當事人采取暴力手段威脅,但根據我方當事人的一致認知,他們并沒有主觀上進行人身傷害的念頭。”

  “其他過去的游客也有沒給紅包的,都沒有為難。”

  “我認為我方當事人并不符合搶劫罪的主客觀條件!”

  張偉拿著梳理好辯護詞自信開口,旁邊的趙大爺和其他人都滿意點頭。

  雖然他們聽不懂各種名詞,但張偉條理清晰的辯護讓眾人松了口氣。

  雙方陳述環節后,法官法槌敲響。

  依舊是楊錦榮一方先舉證,一份被送到公證處公證過的電子證據被拿上來。

  是一份視頻錄像,內容正是楊錦榮在各個村字被要“紅包”的畫面。

  王家村時,王三要“紅包”,沐千歌給了。

  趙家村時,沐千歌也察覺到不對勁,趙大爺沒兩句話功夫,周圍的村民手上就拿著棍棒石頭向著楊錦榮車前圍去。

  被告席上,張偉臉色逐漸難看起來。

  他沒有開庭前沒有看過楊錦榮的這份直播錄像,趙大爺等人自然也會下意識的隱瞞對自己不好的事情。

  所以,張偉知道趙大爺等人應該嚇唬過楊錦榮,但沒想到,他們直接拿著棍棒石頭將楊錦榮圍住。

  即使自己剛才說,趙大爺等人只是嚇唬,沒有實施過暴力手段。

  但,最后做出覺得的是陪審團和法官。

  試想,隨便讓誰身處楊錦榮的情況,都不會認為對方只是嚇唬自己!

  只是這一個念頭,就足以證明趙大爺等人的行為和搶劫罪中,以暴力手段威脅。

  “草,又是坑爹委托人!”

  張偉一陣無語,雖然知道委托人多少都會對律師有所保留,這也考驗律師的業務水平。

  但這種關鍵性的保留,真的很致命啊!

  本來打算好好辯護一番,打不了最后爭取成敲詐勒索罪,也比搶劫罪要好。

  現在看過楊錦榮提供的證據后,張偉的心已經涼了半截。

  搶劫罪不管是在警署系統還是法院都是一項重罪,其定罪和量刑標準更傾向與事實依據。

  而楊錦榮提供的證據顯示的就是,楊錦榮一方作為被暴力威脅的一方,面對的都是好幾個手持棍棒石頭的村民。

  且這些村民多次,累計攔路索要“紅包”,不管最后每個人分紅多少,都已經符合搶劫罪的定罪標準!

  “被告方,你們對這些證據可有質疑?”

  法官聲音響起,旁邊的趙大爺冷哼一聲,正要出聲,被張偉攔住。

  “法官大人,我們沒有質疑。”

  張偉開口,楊錦榮的證據經過公證,更不用說還有幾十上百萬的水友佐證,沒必要自討沒趣。

  輪到自己這邊舉證,張偉看著準備好的證據,一片索然無趣。

  本來還想爭取一下,能少判少判,但楊錦榮的證據足夠搶劫罪的定型了,自己的這些證據已經無關緊要……

  砰!

  終于,法官敲響法槌,威嚴聲音響起。

  “經過上甘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七號庭,庭審一致決定:

  被告趙冬,王三,趙青翠,李二娃,韓……等人的多次,以暴力手段非法搶奪他人財物,其行為惡略!

  非法謀取財物巨大,多人團伙作案,事后對自身錯誤沒有正確認知。

  審判考量決定判處被告主犯趙青翠,李二娃,王三等人八年有期徒刑!主犯趙冬,性質惡略,判處有期徒刑十年!其余從犯五年有期徒刑!

  并沒收主犯非法所得的全部財產!其余從犯判處罰金十萬!賠償原告楊錦榮等人三十萬!

  以上判決,自審理之日起正式生效,立即執行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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