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讀小說網 > 大宋一把刀 > 第346章 誰是狗
  眼看著兩人又要上演真人PK,齊大夫趕緊上前去把兩人拉開:“都成這樣了,還打什么打?”

  程萬里去給那家長處理傷口,一拉開他的手,頓時就驚了:“還挺嚴重。”

  可不是嚴重嗎?傷口上直接皮都耷拉下來一塊,呈現出一個“V”形來。那皮肉翻卷,不停往外冒血的樣子,看著就讓人心驚膽戰的。

  張司九湊上去看了看,果斷道:“這樣的傷,怕是得縫針了。太大了。而且,這不是赤手空拳打的吧?是撞什么了,還是用東西砸的?那東西臟不臟?有沒有生銹?”

  習慣性問完了,張司九才反應過來:好吧,問了也白問,就算生銹了,也沒有破傷風針可以打。

  不過,倒是可以開藥的時候考慮考慮這個問題。

  她這么一說,那家長就更忍不住抱怨和憤怒了:“他就是野人!那狗都咬人了,不打死難道還供起來?他居然就打我!我撞在木頭上了!磕破了頭!結果他還不依不饒要打我!還是人嗎?”

  家長這么說,對方又不干了,揚起拳頭怒聲道:“閉上你那個臭嘴!老子打你怎么了?你不該被打?你兒子跑過來招我的狗,被咬了活該!誰不知道母狗護崽子?他偷小狗就偷小狗吧,還給小狗弄得直慘叫,母狗能不急?就咬了那一口,還是他自己害怕,不然就能一個破皮兒?”

  “小孩不懂事,大人也不懂?還好意思來找我要錢?還要殺我的狗?”拳頭男兇神惡煞:“那狗救過老子的命,老子殺你也不能殺它!”

  兩人吵起來了。

  那家長仗著這是醫館,有人攔著拳頭男,上躥下跳的挑釁和叫罵,氣得拳頭男不行,狠話說了一籮筐。

  張司九他們看得目瞪口呆:這……這可真是一個熊孩子引發的血案啊!

  不過,的確,光從傷口來看,張司九覺得拳頭男說的話是對的,那母狗可能也沒真想嚇死口,是有靈性的,估計就想嚇唬嚇唬那小孩。結果沒想到,小孩子自己害怕,所以手指頭才掛出了傷,出了血。

  畢竟,狗的咬合力是很大的,真下死口,小孩子的骨頭都能咬碎了!

  而且狗咬實在了之后,通常還會左右甩頭,造成更嚴重的撕裂傷。

  狗肯定不是瘋狗,也沒有狂犬病,就是護崽子。

  而拳頭男,則是脾氣暴。

  嗯,小孩子是熊孩子,家長嘛……確定無疑,也不是什么講道理明事理的好家長。

  最后好歹將兩邊都分開,各自弄到了一個屋子里去治傷后,張司九看到了拳頭男的傷:胳膊上一個完整的牙圈,每一個牙齒都看得很清晰不說,還有皮損出血的情況。

  怪不得他一直捂著胳膊。

  這個傷,也是不輕。

  “誰咬的?”齊大夫看了又看,覺得也不像是狗咬的。

  拳頭男一臉郁悶:“就他咬的。我本來就嚇唬嚇唬他,也沒真打,他倒是先咬我。我一個失手,把人踹出去了,他就撞木頭尖角上了。”

  張司九只想說“6666”。

  齊大夫十分厚道的評價了一句:“這人牙口也是比狗的牙口還厲害。”

  這下,張司九繃不住了,雖然沒笑出聲,但也忍不住笑起來。

  拳頭男更郁悶了。

  聽云問齊大夫:“師父,怎么處理傷?”

  齊大夫看了看:“也不礙事,就沖洗一下就行,出血不嚴重,藥也不用上——”

  張司九幽幽道:“有的時候,人嘴巴比動物還毒呢。我看他也不像天天刷牙的……”

  那牙齒,黃黑黃黑的,一股味。

  這下,齊大夫也吃不準了:“那咋辦?”

  “來點清熱解毒的藥粉敷一敷吧。”張司九誠心誠意的建議,倒真不是說什么假話。有的時候,咬合傷,真的容易感染!

  齊大夫點點頭。

  張司九又去看程萬里縫針。

  程萬里顯然也是不客氣,問那家長:“你要圖好看點,還是不講究這個?”

  “有什么區別嗎?”那家長也挺警惕,還仔細問了問。

  程萬里解釋道:“不圖好看,就縫得快,少受罪。圖好看呢,留疤小,但是時間長,肯定受罪。”

  張司九明白,程萬里的好看縫合法,是美容縫合法,還是她教的。

  不過,這么小的傷口,實在是沒有必要用美容縫合法,關鍵是也沒有那么細的針,線也不那么達標——最后效果其實也不會特別好。

  但顯然家長想了半天,問了句:“價錢呢?要貴的!”

  他惡狠狠道:“反正有人出醫藥費,我要最好的!”

  程萬里點點頭:“那行吧,就圖好看的。”

  于是程萬里就拿出了捏繡花針的架勢,給那家長縫合。

  眾所周知,現在是沒有局麻的。

  就算是扎針減輕了一點痛苦,但光看那個縫合針的樣子,就很能給患者帶來心理上的痛苦。

  醫館里,家長的慘叫聲,幾乎響徹云霄。

  以至于程萬里還得不停地提醒:“千萬別動,千萬別動。”

  張司九搖頭:何必呢?本來正常縫合,最多三針……

  這個慘叫聲,還是取悅了拳頭男的。他很快樂的表示:錢多少都掏,多來幾下!

  這樣的鄰居,也不知道算是好鄰居,還是壞鄰居。

  這樣的慘叫聲吸引了不少人過來圍觀。

  張司九就趁機繪聲繪色的跟大家講了講這個“咬人”事件。

  尤其是人咬人事件。

  聽得群眾們是驚呼連連,并且成功誤會:好家伙,被狗咬了之后,那個瘋狗病一發作,咬人比狗還厲害!

  這個效果,張司九很滿意。也相信廣大群眾會很快將這個“惡性”事件給宣傳開去。

  周吉就住在不遠處,應該也能聽說吧?

  張司九點點頭:嗯,應該能的。

  至于家長和拳頭男之間的矛盾,張司九給與了一個非常誠心誠意的建議:送衙門吧。找衙門的人主持公道,這樣兩人才能心服口服!

  不過對外,張司九宣稱的是“咬了人,那必須送去衙門了啊!咱們可處理不了。”

  于是,在一群人目光復雜的注視下,拳頭男和家長心里毛毛的去了衙門——由齊大夫親自護送。

  當然,齊大夫可沒有權利押送兩人,只不過是跟過去說明一下情況和傷勢。作為證人出現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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