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讀小說網 > 重生明帝,但大明已經沒了 > 第60章 香山協議
  關于澳門問題,朱由榔給新任理藩院尚書曾櫻定下談判底線,首先,葡萄牙人必須要退出壕鏡,可以轉移新建的自貿區居住,但必須解除武裝。

  其次,能維持和葡萄牙的友好關系,不撕破臉最好,畢竟此時大明對西洋諸國的外交策略就是,拉攏弱小的英國、葡萄牙,而削弱強大的荷蘭、西班牙。

  尤其是荷蘭,搞定滿清后,下一個對付的估計就是它。

  當然,如果非得動武,那也沒辦法。

  所以曾櫻就帶著兩手準備,派出使者去和澳門方面接洽。

  而派往澳門談判的使者,新任的理藩院郎中,也是老熟人,原“復社四公子”之一的陳貞慧。

  這家伙帶著曾櫻給的談判條例,來到廣州府。

  最先來迎接他的不是廣州布政使司,這點小事還輪不到省一級的大員來摻和。

  而是光復中軍的一員副將,和手下待命的兩個營士卒。

  以及一個炮營五十四門火炮。

  其實這實在是有些小題大做了,因為此時的澳門,其實就是個小縣城而已。

  常住人口不到三萬,其中一半以上是華人,葡萄牙和葡萄牙裔混血,只有一千人上下。

  能湊出幾百兵丁就算不錯了,還抵抗?

  開什么玩笑。

  當初天啟年間,荷蘭人想從葡萄牙手里奪下澳門,動員了一千三百多人,八艘戰艦,而葡萄牙卻只有一百多人。

  最后還好能依靠岸防火炮,全城老少齊上陣,才算擊退荷蘭人。

  現在明廷數千人馬,而且還是裝備有槍炮火器的軍隊,哪里有還手的本事?

  總督瓦希基清點了下手里的可用之兵,發現咱進步了,居然有足足一百五十一人,比以前多出了二分之一......

  似乎除了談判,葡萄牙人也沒有其它選項。

  就算想調集艦隊和明軍硬剛,且不說打不打得贏,打贏了又如何?

  葡萄牙人遠渡重洋,萬里之遙跑到這,是為了做生意的,跟明廷剛起來對他們沒有好處,他們又不可能征服明廷,最后反而交惡朝廷,人家直接斷了跟你的貿易,轉頭和荷蘭人做生意去,那才欲哭無淚。

  所以瓦希基也只能捏著鼻子認栽,同意雙方在香山進行談判。

  陳貞慧和瓦希基的談判內容主要包含三個方面。

  其一是居住權問題,明廷方面提出,可以允許葡萄牙人在大明居住,但必須先在理藩院登記,并且不得攜帶武裝,具體的行動范圍也必須向官府通報。

  這個表態卻是讓瓦希基感到吃驚,要知道,在此之前,大明朝廷一直是嚴禁西洋人進入內地的,只有少部分傳教士能通過上層士大夫的關系進去。

  而現在,明廷卻是展現出意外的開放態度。

  朱由榔覺得居住沒問題,但前提得有“綠卡”,在大明官府登記備案,并且明確目的和行動范圍,遵守大明的所有法律,并且照章納稅,你跑到南京來住都行,最好再多消費消費,帶動經濟,當然了,以這時候洋人的生活水準,朱由榔很懷疑他們的消費能力。

  船舶重工公司里面,那些來自五湖四海的原鄭氏工匠,以及海軍里面的原鄭氏集團各色士卒等,倒是不需要綠卡了,他們直接登記為正式的大明子民。

  于是乎,這些澳門的葡萄牙人,恐怕將成為第一批擁有“大明綠卡”的外國人。

  原本瓦希基是做好長期拉鋸,甚至撒潑打諢的準備的,沒想到第一個談判內容,就讓他心動了。

  額,好像也沒什么不好的。

  葡萄牙人最早進駐澳門,不也就是為了一個貿易中轉地嗎?既然能合法的進行,還能受明廷官方保護,何必在這澳門的小漁村里窩著呢?

  到時候完全可以建立一家商務公司,進駐到廣州、泉州,甚至南京去做生意嘛。

  唯一不足的,就是以前不用交稅,現在卻是要和大明的民營行社一樣,給明廷交稅,貢獻財政了。

  于是乎,第二條談判內容,就是關于葡萄牙人對華貿易的。

  陳貞慧表示,明廷允許葡萄牙商人在華投資,但必須先在理藩院備案后,于督商署注冊企業,并規定,外資公司必須要有三成以上的股份,向大明本土融資。

  也就是說,大明允許葡萄牙直接在內陸投資建立商業公司、廠房,但條件是,公司三成以上的股份,必須由大明本土的商人或者國有公司融資入股。

  這一點,瓦希基倒是沒覺得不可接受,融資不是白占股份,而是要實打實出錢的,大明商人和國企要占股份,也是要真金白銀拿出錢來投資的。這對在東亞地區影響力逐漸減小的葡萄牙而言,倒是一件好事,畢竟大明企業有了股份,也不會坐視公司被荷蘭、西班牙等國擠破產。

  但陳貞慧卻提到了一個特殊案例。

  澳門的卜加勞鑄炮廠除外。

  葡萄牙人在澳門留居后,為了安全防衛,陸續在澳門各險要點建筑炮臺,擴大對火炮一類武器的需求。

  最早的一批火炮,是從其他殖民地抽調過來,太過麻煩,于是葡萄牙人就想到了在澳門本土建設鑄炮廠。

  引1557年(明嘉靖三十六年),葡萄牙鑄炮專家伯多祿·卜加勞在澳門的西望洋山麓竹仔室村尾選擇地點開設鑄炮廠,由卜加勞親任經理。

  這就是在明末顯著一時的卜加勞鑄炮廠。

  崇禎年間,在徐光啟、李之藻等一批眼光開闊的明末知識分子倡導下,朝廷向澳門的葡萄牙訂購火炮。

  這也就是最早一批“神威大將軍”,紅夷大炮來源。

  后來,在李之藻等人積極溝通下,澳門方面派出炮師,協助明廷鑄炮,明朝也學會了鑄造紡錘形西式火炮的方法。

  紅夷大炮的鑄造技術便傳入中國,后來又通過孔有德等人的叛逃,傳入滿清。

  經過近百年發展,卜加勞鑄炮廠已經相當健全和完備,技術也十分成熟。

  當初徐光啟先后向炮廠訂購了八十多門新式火炮,可見其產量并不低。

  而且還能向東南亞、鄭氏以及往來的西洋商船出售。

  在武備局工廠大規模建立之前,這里是就是東亞地區規模最大的鑄炮廠了。

  陳貞慧提出,卜加勞廠必須由大明兵工公司全資收購!

  這一點,不容轉圜。

  當然,也不虧待葡萄牙人,之前的工匠都可以留用,包括經理人,也可以先聘請留任一兩年,而且兵工公司出資三萬兩,對于大明而言,這實在是小錢,但對于鑄炮廠的股東們來說,已經不少了。

  除此之外,葡萄牙在澳門地區修建的炮臺等設施,也歸大明朝廷所有。

  最后,關于兩國外交問題,澳門,準確的來說已經是壕鏡了,收歸大明以后,葡萄牙方面可以在大明的自貿區設立公使館,派駐公使來交通兩國關系和貿易。

  但前提是,公使人員必須有“綠卡”,一樣要遵守大明律法,且公使館的用地需要自己去市舶司拍賣租賃。

  兩人又唇槍舌劍的談判了三天后,瓦希基覺得,嗯......好像也還不錯。

  雖說看起來,葡萄牙人受到的限制比以前更多了,必須要遵循大明的法律,還要納稅,并且公司股份也要讓出三成。

  但他們卻獲得了在大明內地自由行動的能力,可以像大明商人那樣投資。

  瓦希基突然想到,誒,如果葡萄牙先把這個條約簽下來,是不是意味著可以搶先荷蘭、西班牙、英國一步,提前增進和大明的貿易關系。

  這是商機啊!

  尤其是荷蘭,先后四次企圖搶奪澳門,差點得手。

  到時候葡萄牙人都已經在大明內地開公司了,荷蘭人只能在市舶司的自貿區眼巴巴望著。

  爽!

  于是瓦希基光速回到澳門,馬上召開議事會,說服所有議員后,又立馬折返香山。

  光烈三年,十一月初八

  明葡雙方于香山縣衙,正式簽訂協議。

  此后,這份《香山協議》成為大明對待外來居留人員的處置范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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